因為我們早就知道愛情不會有品質保證,
因此我們的傷不會這麼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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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打電話來公司找我敘舊,
知道內情的同事幫我擋掉了你,
我沒有意外,也沒有任何情緒的波動,
只是想不透,

你憑什麼覺得你可以理所當然毫無愧疚的打來,當一切都沒發生過?
你為什麼覺得我也可以當做沒事,和你還是好朋友?
也許你可以,但是我不行,
因為傷害我的是你,被傷害的是我,
我不想,也不願再與你有私人關係上的聯絡,
在公事上,我還是可以平靜對待,不會假公濟私,
但是公事以外,是的,我不想和你有交集,


就好比說,你打了別人一巴掌,隔了幾天道個歉叫對方原諒,廢話,挨打的又不是你,你不痛不癢,當然可以輕易的要求原諒,
就像新聞上常常報導,有人開車撞死人,然後肇事者跪求對方家人〝原諒〞,我不知道對死者家屬來說,這二個字要怎麼說出口?
而肇事者怎麼有臉求對方原諒?憑什麼開這個口?

有的時候加諸傷害的那個人,希望對方原諒,
其實只是求得自己心安,
但是卻沒考慮到對方的原諒是否是被逼所致,心不甘情不願,
〝原諒〞的確減輕了加害者的愧疚,但是對於受傷者呢,有因此而降低傷害了嗎?答案應該很明顯吧,
這樣單方面的要求原諒不是很自私嗎?

所以,我想你應該要想清楚,
如果傷害已經造成了,你來向我要原諒,我要怎麼原諒?
抱歉,我無法原諒,
佛也許叫世人要放下,耶穌也許叫信徒要饒恕,
但是我只是凡夫俗子,有時候,我真的沒有那麼偉大的情操,


我們的一生也許無法事事如意,
我們都在不斷犯錯,被別人原諒,或是原諒別人的錯,
但是總有一二件事,你實在無法原諒,你就是無法原諒,
這些事,非關愛情,
有些痛恨比愛情還要深刻,
愛情的脆弱我早已心知肚明,它的殺傷力我反而可以一笑置之,那是必然的不是嗎?
因為我們早就知道愛情不會有品質保證,
因此我們的傷不會這麼深,
但是友情,或友情的衍生物,或我以為檯面上叫做友情的那個傢伙,
我猝不及防,所以受傷很重,

不管多少年過去了,
就算原來的憎恨,憤怒,痛苦...都已經變淡,
也許傷口早已結痂,
甚至連痂都已經遺失,只剩下淡淡的痕跡,
又或者不注意根本看不到了,
但是你就是會記得那個痕跡的位置,
大家都會說,現在痕跡已經變淡,事過境遷...云云,
變淡又如何?變淡不表示當時沒有殺傷力,
不能因為現在不痛,就假裝當時不痛吧?

旁邊的人會勸當事人原諒,
可是不是當事人,誰有資格勸說原諒?
因為旁人沒有承受過當事人承受過的一切,
感受不深,何必說一些不著邊際的安慰之言?
大家有的是各自的故事,
所以不要跟我講大道理,
什麼得饒人處且饒人,什麼人家打你右臉就把左臉也給他打...,
大道理大家都會講,也都知道,
問題是輪到自己的時候,全部都是屁,

也許我不是不能原諒,只是我欠缺一句道歉,
而不是你一臉驚訝的跟我說〝那麼久的事,你還記得?〞,
你憑什麼跟我說這句話?畢竟傷我是你,被傷的是我,
你當然可以輕描淡寫,好像什麼都不曾發生過,
要不要我賞你一巴掌,隔一天再問你〝都24小時了,你還會痛喔?〞

那麼,我恨你嗎?
這麼多年過去了,當然曾有的感覺早已變淡,
但是這還是不代表我忘了,或我該原諒你,
也許二年還不夠久,我需要再二年,再二年,再二年...


所以,講了那麼多,我只想要讓你知道,
老娘說不原諒就不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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