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大家都有相同的經驗,
人家到我們的部落格來留言,
禮貌上,我們都會給予回覆,有來有往相見歡嘛,
(反正也不是人氣部落客到留言塞爆的地步,回個留言也不至於花多少時間)
即使是有些朋友的留言真的讓我不知道怎麼回,我也還是會禮貌性的擠個幾句出來,
我看幾位常往來的格友大致也是如此,高段點的會加些o×*#的符號,來代表文字,還有更彬彬有禮的會客氣的說聲謝謝什麼的,
除非來人真的是來挑釁或言語污辱,他們才會做出反擊或直接刪除該則留言,
而我呢?我的燃點在哪裡?

我在寫文的時候,大部份會使用自身的經驗,
若逼不得以講述到朋友的事,
我也會把重要的環節做些變動,以免讓認識他的人一眼看出,
但是,即使是寫我自身經驗,我也會相當注意用詞,以不觸動正反二面對立為原則,
也就是說,我幾乎不大會特別針對某人某事去挑起事端,儘量做到圓融,
當然,對於留言的回覆,我也是這麼一以貫之的處理方式,
因此,常來我這的朋友應該都知道,
我鮮少鮮少,有回過極不客氣的話語,
除非.........真的把我惹毛了,


大部份的時候,我是個追求world peace的人,
但是把我惹毛了,那麼我就會變成抓狂的獅子,
就如同我在
台灣的民主已經落實了嗎? 一文中寫過,
我的個性是不好戰卻不畏戰,
欺負我,那當然是門都沒有(我想熟悉我文章的人都知道我很恰啦),
欺負我的家人或朋友? 那也視同欺負我,
所以最近我有一二篇文就是看不慣某些自以為是的人而發的(是一種典型的自己不怎麼樣還有臉嫌人的人種),

我的朋友們當然也包括常來我部落格的格友們,
有的時候我會上他們的部落格贊聲一下,
有的時候我不排斥把戰場設在我這,
到目前為止我的發文200多篇裡,大約有5-6篇是戰文,
因此,顯示我發怒的機率大概是5%,這樣的燃點,應該不算太高吧?


來我部落格的格友們,重覆性很高,
大家從陌生到熟悉,其實真的很不容易,
某種程度來說,我會把它解讀為,他們是認同我的想法或欣賞我的文章,
因此,對於這些朋友,我會視之志同道合,
正如我開部落格的初衷,我並不會積極的想要衝高人氣,
反而享受這樣的一個小而美的天地和交流方式,
我在看待這些常來的朋友們,是一種未曾謀面但很熟悉的朋友類型,
所以,誰要是欺負我的格友們,也不行,


而犯行,有分輕重.
輕者,我就〝嗯嗯〞個二聲,不多其他贅字,算是表達我的不屑,或是輕蔑的意味,
重者,我會奉送口誅筆伐,好好寫上一篇,
也許我太嗆了,
不過對於朋友來說倒是覺得我挺有義氣的,

我想,不如改天來混個黑道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奶油壞蘑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