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知名企業都有一些自以為很有權利的人,他們對廠商刁難或目中無人,覺得自己權利很大,一句話定人生死,

 

我也在大企業待到一個具有決定權的位置,掌管數億資金,一句話決定某些公司或某些人的業績,

但是,我從不以為這是值得驕傲或擁有足以刁難廠商的權利,
因為我之所以被賦予此權利,完全是因為我所待的公司,而不是我自己,
有一天,離開了這家知名企業,我就什麼都不是,


現在我果真離開了,慶幸的是我當初並沒有傲慢的對待下游廠商,因此即使自己創業,失去背後光環的我,仍然獲得不少奧援,

但是看看周遭很多白目的人,百貨公司公司的樓管、知名超商的職員、科技龍頭的窗口...,
大家應該想想,你在跩什麼?
有一天當你失去背後的光環,你便什麼都不是,不是嗎?

其實,多年社會打滾的經驗告訴我,職位越高的人往往越謙虛、越平易近人,
相反的,職位低的卻像半瓶醋般的晃個不停,

大家應該深思,別人對你的尊敬,是來自你個人?還是你背後的企業?


(本文乃參雜筆者過去經驗及親朋好友經驗,非針對特定公司特定人物,如有雷同,此乃大環境之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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