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晚電視在播已經播了幾百次的"投名狀",
家人已經習慣性的開著電視做自己的事,電視播什麼其實並不重要,
但是,當一部電影,MV,或是歌曲我們太熟悉了,反而會注意到一些之前未曾注意的小細節,
這一晚正是如此,
投名狀其中有一個橋段,是趙二虎的老婆飛奔著去找龐青雲,
坐在我旁邊專情得要死的表弟,有感而發說了一句「...趙二虎對她那麼好,為什麼她還要...」,
我邊上網,邊頭也不抬,甚至不帶感情,也不加思索的回答他「廢話,因為...沒有愛...」,
我看得出表弟的不以為然,
他,甚至整個家族,都受不了離經叛道的我的想法做法,
不過,我覺得我只是誠實的道出問題的癥結,
那不是我閉嘴或是附和一般人的說法,事實就不存在了,
而他們,只是在否定現實,否定人與生俱來的動物性罷了,
這是正反二個角度的看法,
一個是順著大部份人所期待的做法,
在一段已經沒有愛的感情裡(戀愛or婚姻)努力扮演自己該扮演的角色,不要多想"愛與不愛"這個問題,
忽視自己心底的渴望,假裝你還深愛另一方,維持著恩愛的假象;
另一個是跟隨自己的慾望,
但是要忍受可能的批判,放棄在眼前的康莊大道,已經擁有的一切,
追尋一個不可知的未來,
前者是一種折磨,
後者是一個睹注,
選擇前者,也許終其一生,都一直存在著遺憾,或是讓心被想念的痛苦啃噬著,獨自品嚐著思念的夜晚,
選擇後者,也許沒有未來又回不到過去,或是一生背負著對另一人的歉疚,忍受相關人等不諒解的眼光,
對我來說,
整件事其實很清楚,
愛情,不是親情,不是同情,
愛情,就是愛情,
所有的感情都可以用理智去分析,
唯有愛情不行,
所有事物都可以被衡量,
唯愛無價,
那是一種費洛蒙,
一種昏了頭的化學作用,
但是這個化學作用,
一旦發生,起了變化就無法回到最初的元素,
選擇追求愛情,
其實是有點類似引火自焚,
我覺得,
寧可被愛情狠狠的傷害過,即使最後一無所有,
也不要無風無浪無知無覺過一生,連傷疤都沒有,
我認為,這樣才是真正的一無所有,
所以,
我追求烈火焚身的感覺,
就算是飛蛾撲火,
我也義無反顧,
就算是在愛情中受了傷,
傷有多深,就表示愛有多深,
心有多痛,就表示愛有多濃,
至少,我擁有過,
當愛不復存在,
一切都必須歸零,
我交過不少男友,每一位每一位,都對我好到要命,
有的怕我不吃東西,會在每天七八點下班後專程送晚餐給我,看著我吃完後自己再開車回家吃媽媽準備好的晚餐;
有的關心我的身體,只要我有個小病小痛小受傷,就擔心得要命噓寒問暖不說,還眼眶含淚的帶我就醫,
但是再好,一旦沒有愛了,我的心還是無法不離開,
可是,我卻也無法這麼決斷的,說走就走,
畢竟,愛過,喜歡過,也在一起過,
我總是懷抱著歉疚,繼續撐著,
在道義上,我無法開口說再見,
也不知道如何開口說再見,
但是我知道,那樣的存在,已經沒有我的靈魂在裡面,
雖然,我心已不在,
但是,卻也無法離開得那麼灑脫,
彷彿倆人之間可以立刻一刀畫清界限,
我張嘴,卻往往發不出聲音,
這就是很多人劈腿背後的真實原因,
或者是我的?
這篇文章沒有標準答案,
因為這個課題千古以來無解,
端視個人如何抉擇,
趙二虎的老婆會選擇偷情,
正是因為她無法掙脫道德良心,世俗禮教,社會觀感...,所以她無法毅然決然離開趙二虎,
但是她又無法割捨心中對龐青雲的愛,不甘於一生守著趙二虎,卻心繫龐青雲,
一邊是道義,一邊是愛情,
我能理解她左右為難的心情,
因為即使是我,也無法做到心無罣礙,一走了之,
人生,不是二分法,不是非黑即白這麼簡單,
有太多的因素要考量,
有太多困難必須克服,
或者,有的時候僅僅只是錯過了表白的最佳時機,
所以最後,只能靜待時間,幫自己做選擇...
歌手: 劉德華
作曲: 陳海維
填詞: 李安修, 陳海維
一條謎樣的道路
一段凌亂的旅途
一直揮不去命運的霧
投名狀走到分叉路
決定是難免會痛苦
等待你下了注 沒有退路
已經很清楚 一切已落幕
也許你快樂我也被說服
加快了速度 心已經麻木
一口氣咽下所有的痛楚
為什麼
那麼的相信讓我無窮無盡的心碎
那麼的付出給我傷心欲絕悲痛滋味
那麼的蒼白無法阻止我腦海記憶
對你 我不曾後悔
那麼的在乎顯得我到底有多狼狽
那麼的偉大究竟把誰變得無家可歸
那麼的冷靜無法停止我向前狂奔
因為 我已無路可退
當我遍體為你被插滿 折磨的箭
請求你給我一箭穿心的乾脆
為什麼
那麼的相信讓我無窮無盡的心碎
那麼的付出給我傷心欲絕悲痛滋味
那麼的蒼白無法阻止我腦海記憶
對你 我不曾後悔
那麼的在乎顯得我到底有多狼狽
那麼的偉大究竟把誰變得無家可歸
那麼的冷靜無法停止我向前狂奔
因為 我無路可退
為什麼
那麼的相信讓我無窮無盡的心碎
那麼的付出給我傷心欲絕悲痛滋味
那麼的蒼白無法阻止我腦海記憶
對我 你可曾後悔
那麼的在乎顯得我到底有多狼狽
那麼的偉大究竟把誰變得無家可歸
那麼的冷靜無法停止我向前狂奔
因為 我已無路可退
2008.2.28開站, 2.28之前為舊文
所有文章皆系本人之親朋好友真人真事經些許變造而成,如有雷同純屬巧合,各位看官切勿對號入座,也請不要追問是否有我的故事參雜在內,因為就算是有,我也不會承認...
- Mar 11 Thu 2010 01:00
這些日子,愛情教會我的事(1)當愛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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