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很多親朋好友的質疑「妳有那個能耐嗎?」「21公里ㄝ」,
我總是千篇一律的回應「即使腿斷了,我爬也要爬回來」,
不然就不要站在起點,既然都站在起點了,就一定要到達終點,





誠如我之前提過的,我從小到大不愛運動,更痛恨跑步,
但是大家不知道的是,基本上,我本該是個不太能運動的人,
為什麼呢?


話說,
高中時期,為了愛美每天狂做仰臥起坐數百下,由於姿勢不對,某一日………

那天,我開車出門,一路上都很好,我停好了車,打開車門下車的那一霎那,整個人趴到地上,
因為我的雙腿無法支撐,完全沒有力,最後只能用手撐住全身,慢慢地慢慢地扶著牆壁站起來,叫車去醫院,
醫生診斷我是蝦咪挖歌的發炎,幫我打了一針類固醇,立即就能動了,
但是,這就變成了我的宿疾,每一個姿勢的改變我都感覺到它的存在,特別是季節交替,甚至,每三五年就會大發作一次,就要再打類固醇,
從此,我無法久站,也無法久坐,無法走很久,也無法固定一個姿勢太久,

後來,雪上加霜的是,之後幾年的某一天,我在等電梯時突然玩心大發,
決定用腳按電梯,想試試我的腳到底能不能舉到電梯按鍵那麼高,
當我把某一腳抬高時,熟料,一個重心不穩,整個屁股跌坐在地上,痛到我哭爹喊娘的,
然後上醫院,醫生說「我脊椎第四節裂了一條縫,但他不建議開刀打鋼釘,跟我說妳就只能帶著裂縫,直到妳老了真的不行了再幫妳打鋼釘」,
所以,我現在的脊椎第四節還是有條裂縫的,


但是我天生反骨,越不讓我做的事我越要做,
平常不運動也沒怎麼的,但現在叫我不運動我反而想運動了,

於是,三年前,我開始騎車+上健身房,那時非常瘋狂,
每天清晨5:30出門,騎到7:30回家,下班後再去健身房2小時,跑步、肌力運動、游泳輪流來,
(不過即使這樣練法,我還是沒有半點肌肉,肉連硬都不硬><)

去年,更加上了開始跑步,
教練(就是好友James)開的功課,我比其他人更認真執行,
從3K一路到了21K,馬上迫不及待要報超半馬和全馬,
除了我個性不服輸(不甘於輸給假想敵)之外,更因為我對想做的事還有一種追求極致的執著,

什麼都不能阻止我,


對,就算我 0 體力、 0 耐力、 0肌力,但我有100%的意志力,
面對很多親朋好友的質疑「妳有那個能耐嗎?」「21公里ㄝ」,
我總是千篇一律的回應「即使腿斷了,我爬也要爬回來」,
不然就不要站在起點,既然都站在起點了,就一定要到達終點,
不是這樣嗎?

記得2008年北京奧運,台灣跆拳道選手蘇麗文瘸著一隻腳依然站在場上奮戰到最後,
那一幕,深深震撼了我,
什麼叫做運動家精神?這個就是運動家精神,


羅家倫(清華大學首任校長)先生曾寫過一篇文章【運動家的風度】,其中有一段是這麼寫的:
有風度的運動家是「言必信,行必果」的人。運動會要舉行宣誓,義即在此。臨陣脫逃,半途而廢,都不是運動家所應有的。「任重而道遠」和「貫徹始終」的精神,應由運動家表現。所以賽跑落後,無希望得獎,還要努力跑到的人,乃是有毅力的人。


所以,我會為了接下來的賽事(超半馬、全馬、二鐵)好好準備,
我打算,每天清晨5:30~7:30騎車,晚上下班後跑10K,週六跑20K,週日騎車至少35K,
即使,我是個業餘的選手,是個運動菜鳥,但是,一旦站上跑道,就要擔得起運動家精神,

再疲憊,我也沒有停,我始終沒有停,

我認為,運動就是這樣,對一般人來說,成績是要跟自己比的,不是跟別人比的,
重要的不是你的成績如何,而是你有沒有完成它的意志力,


好友James本來是個不愛在網路上分享的人,但是最近他找我幫他寫東京馬拉松的心得,原因是:他希望將自己的經驗分享出去,能夠帶動更多的人跑步,
那麼,我也要發漏他的理想,將自身經驗寫出來,讓更多人有勇氣開始,

我希望有一天,台北馬拉松就像是東京馬拉松、高雄馬拉松就像是舊金山馬拉松、台灣各縣市馬拉松就像是全球各城市的馬拉松一樣的有口碑,
讓外國人把來台灣參賽當作行事曆中重要的事件,讓台灣人以在台灣跑步為榮!
(我真的覺得我可以去選總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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